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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固原市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BoB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5-04-22 08:09:50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比较早远、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居住小区,结合原州区实际,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起草了《固原市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固原市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畅所欲言!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并在制定《固原市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时充分吸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方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建议》(宁政办发〔2021〕11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4〕4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习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循序渐进、重点改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坚持一区一策,精准施策合理制定方案的原则,加快改造进度,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严守政策规定,确保改造合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改造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热情参加,把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打造成广大居民满意的高效优质项目工程。

  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坚持循序渐进,准确掌握各项要求,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相邻小区、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可适当将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已纳入过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居住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按照“保基础、增设施、拓空间、促提升”的要求,坚持“整体设计先行”,做到“一片区一方案”,以居民受益、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为重点,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开工。要逐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争取成熟一个,开工一个,严禁出现报大建小,截留、挤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等问题,应按时支付建设资金,避免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期开工。

  按照项目推进不同阶段,做好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工作。要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强化改造项目监管,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纳入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做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立即处理处置,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有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施工有成效,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坚持一区一策、精准施策,合理制定改造方案。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建成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做实做细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改造,统筹做好改造过程中建筑垃圾治理和再利用,力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所在的社区都能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市县配套,管线单位投资、市场运作、居民合理分担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要有效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停车场、充电桩、便民商场、健身房、快递分发商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督促管线单位落实责任,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方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建议》(宁政办发〔2021〕11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4〕43号)文件要求,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的范围规定。

  2025年计划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别为:交通局家属院,总建筑面积5516.4平方米;贵军楼,总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西郊教委家属楼,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清河南路六盘山医院后,总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外贸小区,总建筑面积8850平方米;水利小区(临西关北街一栋楼外立面),总建筑面积5110平方米。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南关街道办事处、北塬街道办事处、古雁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对老旧小区进行认真、详细、全面的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有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建成年代、需改造内容等。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老旧小区开展广泛宣传工作及征求居民改造意愿,确定改造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区并上报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二)确定小区阶段(2025年1月底前)遵循“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重点根据老旧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意愿,征求供热、供水、供电等单位意见,结合小区实际和财政承担接受的能力,统筹申报改造计划。

  (三)前期工作阶段(2025年3月底前)组织申报争取项目补助资金。按程序抓好项目设计、图审、工程量及控制价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四)全面改造阶段(2025年4月至10月底)按照4月份启动,10月底前竣工的目标,具体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完成任务。

  (五)竣工验收阶段(2025年11月底)由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街道办事处,纳入社区管理。

  (六)长效管理阶段(2025年11月底后)结合我区综合治理和打造红色物业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成立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并形成长期机制,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一)健全推进机制。构建“部门、街道、社区、居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区委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运用新闻媒体、小区公示栏、横幅等途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强化居民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检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提出的问题,结合真实的情况,积极有效改进。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对老旧小区施工全过程进行督查,严把施工节点和工程质量,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序推进,保质量完成。

  拆除并新建混凝土硬化,自行车棚内墙面铲除并重新粉刷,增设停车位,拆除新建混凝土道牙,购置成品垃圾桶,拆除并新建排水管、给水管、供热管,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新建太阳能庭院灯、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监控设备。

  拆除并新建混凝土硬化,拆除并新建面包砖路面,自行车棚栏杆重新粉刷,拆除更换车棚屋面,拆除新建混凝土道牙,增设停车位,补种绿化,购置成品垃圾桶,拆除并新建排水管、给水管、供热管,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新建太阳能庭院灯、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监控设备。屋面防水改造,铲除外墙涂料并新增外立面保温层,重新粉刷外墙涂料,新建文化石外墙砖,更换单元门,楼梯间粉刷,楼梯间扶手及栏杆翻新,更换管道井门,更换雨落管,拆除并重做散水。楼道照明,弱电整理,新增墙面桥架。

  拆除并新建混凝土硬化,拆除并新建面包砖路面,粉刷围墙,拆除新建混凝土道牙,购置成品垃圾桶,拆除并新建排水管、给水管、供热管,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新建太阳能庭院灯、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监控设备。

  拆除并新建混凝土硬化,围墙粉刷,购置成品垃圾桶,拆除并新建排水管、给水管、供热管,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新建太阳能庭院灯。拆除并重做屋面保温层,重做屋面防水层,铲除外墙涂料并新增外立面保温层,重新粉刷外墙涂料,新建文化石外墙砖,更换单元门,楼梯间重新粉刷,楼梯间扶手及栏杆翻新,更换管道井门,更换雨落管,拆除并重做散水。楼道照明,弱电整理,新增墙面桥架。

  拆除并新建混凝土硬化,拆除并新建面包砖路面,自行车棚内墙面铲除并重新粉刷,门房内墙面铲除并重新粉刷,拆除新建混凝土道牙,补种绿化,购置成品垃圾桶,拆除并新建排水管、给水管、供热管,新建化粪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新建太阳能庭院灯、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监控设备。